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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單位
地方稅務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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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
2024/03/25~2024/04/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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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資訊
吳科長 04-7239131分機100
稅務局進一步說明,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,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,以一處為限,但如將夫或妻之住宅另供成年子女、父母、祖父母、岳父母、公婆等直系親屬設籍居住,且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,在土地所有權人所有都市土地面積300平方公尺,非都市土地面積700平方公尺的範圍內,亦可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。
民眾如有疑問,請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:0800-476969洽詢。